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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出台方案实现“两评查”制度化
来源:人民法院报发布时间:2012年05月15日作者:
细化工作要求实现全员覆盖


 

江苏出台方案实现“两评查”制度化


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制定下发《全省法院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实施方案》,进一步细化评查范围、评查对象、评查标准、序时进度等工作要求,重点突出“五个结合”,做到业务部门和办案法官两个“全覆盖”。

《实施方案》要求一是集中评查与条线评查相结合。集中评查方面,庭审评查由院机关以网络视频或庭审录像资料评查点评为主,辅之以现场旁听、庭后现场点评的形式。文书评查按每一个办案法官随机抽取不少于3件裁判文书的比例进行。条线评查方面,规定高院、中院各审判业务条线对下裁判文书评查数量不少于100件;二是评优与评差相结合。既评选优秀庭审案件和优秀裁判文书,又评定差错文书,同时,把评查结果计入法官业绩档案,纳入绩效考核范围;三是评查与指导相结合。选取审判业务骨干在全院开示范庭,其中刑事、民事各业务庭至少开2个以上示范庭,行政庭、审监各业务庭至少开1个以上示范庭。将点评讲评通报作为“规定动作”,对评查情况进行梳理分析,形成分析讲评报告和情况通报,组织开展部门、全院性点评讲评活动;四是评查与审务督察相结合。纪检监察部门选取一定比例的案件开展审务督察,对于问题突出的,予以重点督办、整改和问责;五是结果运用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。通过深入开展“两评查”活动,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管理制度机制,实现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制度化、经常化,不断促进司法能力和审判质量提升。